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6.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6.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3业绩要求:国内至少具有5台套类似除尘器设计、制作、安装投运两年及以上且为独立业绩,并出具使用方相关证明文件或报告。(附销售业绩合同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若不提供,视为没有),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三年内的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至少三份承包合同复印件。
6.4人员要求: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3年以上同类型项目经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5近三年必须是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6.8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10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特别说明:1、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2、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核对本单位的资质业绩符合我们的资格后再报名。3、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及资格条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了的资料。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8日17:00时。
2、标书发售地点:注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按格式要求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95)
帐户:053003682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定
6、开标地点:待定
7、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可复制的word文档和扫描件,格式见附表)和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致,请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发送,否则会影响招标文件的下载。
8、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电汇底单扫描件(附于投标回函上)传至招标公司联系人邮箱;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拟投标单位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应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法人):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朴永庆、张春雷
联系电话:-2008、-2009
邮箱:、mdj-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联系人:刘晴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cn(如果电话不能接通请发邮件)附件:(决定投标的单位请严格按照说明在标书发售时间内电汇标书费并将下面的附表发至招标公司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中)
附表一:(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不需盖章,也不需签字)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1、2锅炉除尘器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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